本報訊(實習記者 司麗瓊)2月24日,記者從忻州市環保局獲悉,在與上年相似的大氣擴散條件下,今年春節期間忻州城區環境空氣質量較去年有了明顯改善。
今年春節,是我市制定的《忻州城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規定》實施后的第一個春節。《規定》中明確,在市政府發布重污染天氣預警和每年除夕至正月十六期間,城區東至北同蒲線、南至南環街、西至大運高速公路、北至旭來街(含上述道路)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同時,我市確定了忻州城區禁煤區范圍:包括頓村片區、開發區片區、火車站片區三大片區,在禁煤區內明令禁止任何單位、工商經營戶和居民個戶燃用散煤、焦炭、型煤等煤炭燃料及其制品,并解決好置換使用清潔能源、清潔燃料中的問題,整體協作、齊抓共管。除夕晚上,市公安、環保等部門出動巡查隊伍,開展了“自覺遵守禁放通告,共建文明和諧家園”活動,呼吁市民保護環境,文明過節。廣大市民積極落實市委、市政府的規定,不僅在禁炮區內聽不到燃放煙花爆竹的聲音,就連禁炮區之外的范圍內燃放煙花爆竹也明顯減少。
據了解,與去年春節相比,今年春節(2月16日)忻州城區空氣質量指數為273,同比大幅下降;空氣質量指數爆表時間為3小時(9時至11時),同比減少2小時;PM2.5日均濃度為223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46.1%,二氧化硫日均濃度為7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67.9%。
(責任編輯:李冬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