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北京12月25日消息(記者門庭婷)近日,鎮江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關于優化住房公積金使用政策的通知。
一是提高改善型住宅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繳存職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我市改善型住宅(新建商品房)的,其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可上浮20%。改善型住宅、綠色建筑住房公積金貸款支持政策不疊加享受。
二是取消首次“商轉公貸款”貼息業務。2023年1月1日(不含)前辦理的商業住房貸款,符合“商轉公貸款”條件的可直接申請辦理“商轉公貸款”業務,取消辦理首次“商轉公貸款”貼息業務。上述調整為階段性政策,實施期限至2025年12月31日。
三是延續公積金貸款支持政策。對“提高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降低公積金貸款首付比例”兩項政策延續實施至2025年12月31日。
四是明確城鎮住房困難家庭未實物配租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政策。在租房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本年度內,未實物配租家庭租房提取住房公積金額度最高不得超過,以現行我市相應家庭租房提取住房公積金上限額度規定,扣除已領取的家庭租賃補貼標準后的余額。申請提取時應提供領取家庭租賃補貼金額證明材料。未實物配租家庭租房提取住房公積金額度未達到一年最高金額的,可以多次提取。業務辦理時間間隔為一年。
(責任編輯:蔡文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