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北京消息(記者門庭婷)6月19日,西安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等四部門聯合印發《西安市關于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簡稱《若干措施》)。《若干措施》包括優化土地規劃管理、推進“好房子、好小區”建設、深化金融支持、活躍市場消費、支持企業健康發展5個方面共12條具體措施。
一是優化土地供應。按照“好房子”“好小區”要求,優先推動基礎設施、商業、教育等配套齊全的地塊供應,優化容積率、建筑密度、建筑高度、單宗用地面積等條件,建設群眾滿意的高品質住宅。完善住宅用地評估機制,評估價格結合周邊商品房銷售價格聯動調整。
二是實施土地出讓金分期繳納。建設單位在簽訂土地出讓合同后一個月內繳納土地出讓價款50%的項目(剩余價款在一年內繳清),可先行辦理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預登記、規劃、建設等相關手續,支持“拿地即開工”。
三是加快土地整理。屬地政府、管委會依據單元詳細規劃,組織有關部門在充分聽取企業意見的基礎上,編制擬出讓用地實施詳細規劃,合理制定出讓方案,可對市政、教育等配套設施提出要求,由資源規劃部門納入供地方案,委托開發企業同步建設,在土地評估時綜合考慮建設成本。城市更新片區及存量用地盤活項目,應根據市場需求及企業意見,合理優化規劃等指標。
四是推進“好房子”建設。建設安全、舒適、綠色、智慧的“好房子”,從規劃、設計、建造、運維、管理等環節,完善房屋全生命周期標準體系。鼓勵企業結合市場需求自主下調容積率,適度擴大綠化平臺、陽臺占套內面積比例,提供多樣化住宅產品。風雨連廊、小區出入口大堂、綠化平臺、架空層等不計入容積率。
五是優化居住配套服務。因地制宜完善居住區周邊教育、醫療、綠地、道路等公共服務設施,打造更高水平的便民生活圈。大力提升物業服務質量,優化維修資金使用管理,不斷提升群眾滿意度。持續開展城市更新行動,推進老舊小區改造及既有住宅加裝電梯,完善停車、充電、消防、快遞等配套基礎設施。
六是深化房地產金融支持。實施好個人住房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政策,完善個人住房貸款利率定價機制,引導購房成本合理下降。持續擴大“白名單”政策覆蓋范圍,確保合規項目“應進盡進”。鼓勵金融機構優化開發貸款審貸流程,加大對商辦項目的融資支持。
七是加大住房公積金支持。繳存職工貸款購買新建商品住房,借款人及其配偶可申請提取公積金直接支付購房首付款。關中平原城市群和省內繳存職工在西安購房的,均可在本市辦理公積金貸款,并享有本市繳存職工同等權益。
八是促進一二手房市場聯動發展。加快存量住房不動產權證辦理,開展住房“以舊換新”“方便看房”、團購等活動。落實好國家關于住房“賣舊買新”的個人所得稅退稅以及家裝廚衛“煥新”補貼政策。持續規范房地產經紀活動,完善中介人員實名制、房源核驗等相關制度,引導降低中介服務費。嚴查虛假宣傳、捆綁收費、散布不實信息等違法違規行為。
九是優化房產便民服務。推動房產交易業務向各行政區、開發區政務大廳延伸,實現交易、繳稅、辦證、水電氣暖過戶“一站式”辦理。完善金融機構“帶押過戶”操作規程,實現還舊借新無縫對接。及時便捷地為群眾辦理購房后的辦證、落戶、子女入學等手續。
十是規范預售資金監管。加快非重點監管資金撥付,轄區住建部門應在企業申請后1個工作日內確認。積極搭建保函業務對接平臺,推動保函置換監管資金業務落地見效,允許保函置換不超過項目竣工交付所需資金額度30%的監管資金。列入本市誠信房地產開發企業名單的企業,在確保項目按期交付前提下,轄區住建部門可下調重點監管資金額度。
十一是允許自持、配套商業上市交易。原土地出讓時約定的自持商業或配建商業,在不改變規劃條件及整體功能,滿足公益性配套設施標準的前提下,由企業提出申請,經屬地政府、管委會同意,報資源規劃部門審核并核算補繳相關費用后,可上市交易。
十二是營造良好營商環境。推行開工審批、竣工驗收事項“高效辦成一件事”,簡化預售許可辦理要件,縮短辦理時限。推動水電氣網聯合報裝“一件事”高效辦理,全力推動項目內部及周邊各類配套設施與房屋同步建設、同步驗收、同步交付,實現“交房即交證”。
(責任編輯:蔡文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