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張婷)4月3日,記者從省財政廳獲悉,省財政廳會同民政部門印發關于提高經濟困難的高齡和失能老年人補貼標準的通知,從2019年1月1日起,將全省城鄉低保家庭中80周歲(含)至99周歲(含)的老年人,每人每月補貼標準由30元提高到50元;城鄉低保家庭中60周歲(含)至99周歲(含)的失能老年人,每人每月補貼標準由60元提高到100元。對既高齡又失能的老年人,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則享受每人每月100元補貼。
同時明確,有條件的市、縣(市、區)可在此基礎上適度提高補貼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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