挺紀在前 擔當履職
堅定不移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
2015年工作回顧
一、挺紀在前,深化黨的紀律建設
加大對紀律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全市共查處違反政治紀律和組織紀律案件98件,使紀律成為了帶電的高壓線。
去年9月份以來,積極運用實踐“四種形態”,對6名縣委書記、4名縣長和11名市直單位“一把手”進行約談和誡勉談話。
二、強化監督檢查,倒逼“兩個責任”落實
著力解決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上面九級風浪、下面紋絲不動”的問題,2015年全市鄉鎮紀委立案1632件,同比增長128.25%。
加大問責力度,對137名落實“兩個責任”不到位的領導干部進行了責任追究。
三、正風肅紀,馳而不息糾正“四風”
組織6個輪次專項檢查和明察暗訪,發現問題線索269個,查實89件,黨政紀處分30人,組織處理42人。
收到各類舉報802件,受理有效舉報306件,辦結259件,黨政紀處分30人,組織處理51人。
公布廉政賬戶,累計收到主動上繳紅包禮金91萬元。
全市共查處違反八項規定精神案件65件,處分63人,組織處理2人,點名道姓、公開通報典型案件22起。
四、嚴格紀律審查,堅決遏制腐敗蔓延勢頭
發現民生領域問題線索1404個,專項巡察立案223件,處分黨員干部210人,移送司法機關28人。
2015年,全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初核問題線索2284件(次),同比增長34.75%;立案2799件,同比增長47.24%;處分2767人,同比增長48.84%。
其中,縣處級干部58人,同比增長141.67%;鄉科級干部395人,同比增長1.28%;撤職以上重處分514人,占受處分人數的18.58%;移送司法機關78人,占受處分人數的2.82%。
五、深化體制改革,推動組織制度創新
出臺《關于進一步加強鄉鎮紀檢工作的意見》,全面加強鄉鎮紀委建設,新配備鄉鎮紀委專職副書記166名、紀委委員257名,交流調整鄉鎮紀委書記96名。
出臺《關于縣(市、區)紀委監察局職能轉變的指導意見(試行)》,深入推進縣級紀委內設機構改革。
制定出臺了縣(市、區)紀委書記、副書記,派駐紀檢組組長、副組長,國有企業紀委書記、副書記“三個提名考察辦法”。
六、從嚴監督管理,加強紀檢監察隊伍建設
著力解決“燈下黑”問題,先后處理紀檢監察干部19人,其中給予黨政紀處分13人,移送司法機關1人,組織處理2人,誡勉談話3人。
五點體會
■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必須強化主體責任,增強政治自覺,堅持以上率下。
■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必須強化監督責任,找準職責定位,聚焦主業主責。
■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必須強化方向意識,堅持學思踐悟,注重實踐創新。
■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必須強化紀律審查,堅持挺紀在前,實踐“四種形態”。
■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必須強化群眾觀念,抓住基層重點,層層傳導壓力。
存在問題
■一些地方“兩個責任”落實不到位,存在主體責任“懸空”、“縮水”、“打折”現象,一把手主動擔責意識不強,壓力傳導“梗阻”,全面從嚴治黨的責任向下延伸不夠;
■“四風”問題還沒有得到徹底根治,仍有一些黨員干部心存僥幸,變著法子搞“四風”,隱形變異問題還不同程度存在;
■基層涉紀信訪問題較為突出,減存量、遏增量的任務還十分艱巨;
■各級黨委、紀委堅持挺紀在前、正確運用“四種形態”的能力還不強,個別黨員干部對反腐敗斗爭還存在認識誤區、思想偏差;
■紀檢監察機關“三轉”還不徹底,監督越位、缺位、乏力的問題還不同程度存在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