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滿足居民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日前,忻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通知》,對我市住房公積金提取、貸款相關政策進行調整。
《通知》明確政策調整事項,一是擴大公積金提取范圍。繳存職工購買住房時,配偶及父母、子女可同時申請提取本人賬戶內住房公積金。對購買的同一套房屋,所有提取人合計提取金額不超過所購自住住房的總價;需提供結婚證,同一戶籍的戶口本,也可提供公安部門出具的歷史戶成員信息或出生醫學證明(出生證)。老舊住宅小區改造自主住房加裝電梯提取范圍可擴大到本人及配偶的雙方父母,所有提取人合計提取金額不超過職工加裝電梯所承擔的工程費用總額。以上提取業務需到管理部窗口辦理。二是適當提高公積金貸款額度,對高層次人才、二孩及以上多子女家庭、現役軍人家庭,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在80萬元的基礎上上浮20%。三是降低首付款比例,繳存職工使用公積金貸款購買保障性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為15%。四是優化住房公積金房屋套數認定標準。對于2014年12月31日前發放的公積金貸款,不再記入公積金貸款次數;只將購房所在縣(市、區)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次數作為認定標準。(記者 司麗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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