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知盤中餐,粒粒皆辛苦。”盡管我國糧食生產連年豐收,但餐飲浪費現象觸目驚心、令人痛心。因此,加強立法、建立長效機制堅決制止餐飲浪費勢在必行,這是對自然和勞動的尊重,也是促進社會文明進步的題中之義。
黨的十八大以來,各地區各部門貫徹落實習近平重要指示精神,采取出臺相關文件、開展“光盤行動”等措施,大力整治浪費之風,“舌尖上的浪費”現象有所改觀,特別是群眾反映強烈的公款餐飲浪費行為得到有效遏制。但僅靠政策引導或倡議宣傳,制止餐飲浪費的廣度、力度受到限制,一些地方餐飲浪費現象仍然存在。對此馳而不息抓下去,應尋求更有效的“藥方”,朝向標本兼治的更高目標邁進。
法律是治國之重器,良法善治引領“新食尚”。通過法治手段,建立起嚴密的制度約束、嚴格的制度執行、強有力的監督檢查、有效的懲戒機制等一套完整體系,才能將節儉理念落實到餐飲業全流程。織密扎牢制止餐飲浪費的法治之網,讓每個浪費之舉都有法來管、執法必嚴、違法必究,不良之風必得遏制。
當前,民法典、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環境保護法等現行法律中,均有一些關于節約資源、制止浪費行為的原則性規定。接下來加強立法時,應結合當下實際,認真調研、深入論證,對制止餐飲浪費行為作出具體、明確、系統規定。與此同時,執法與司法要貫穿糧食生產、收購、儲存、運輸、加工、消費等各環節,進一步強化監管,采取有效措施,減少損失浪費。守法上,特別是在餐飲消費環節,應積極倡導合理、健康的飲食文化。
天育物有時,地生財有限。隨著法治約束的增強,常懷對糧食的敬畏,養成節約為榮、浪費為恥的習慣,讓健康、文明、科學的生活方式在全社會蔚然成風,才能努力讓每一粒糧食都不被浪費。(據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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