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3月23日《中國青年報》報道,近日,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通過《婚姻登記條例(修訂草案)》(以下簡稱《條例》)。《條例》落實民法典的有關規定,將近年來婚姻登記“跨省通辦”等改革試點成果上升為法律制度。為切實做好《條例》的貫徹落實,民政部將施行婚姻登記“全國通辦”。
“民有所呼,我有所應”是打造服務型政府的應有之義,推行婚姻登記“全國通辦”就是這一價值取向和服務理念的生動注腳。
婚姻是人生大事。婚姻登記,是確認婚姻關系的重要一環。此次修訂前的《婚姻登記條例》是2003年頒布的,根據其中的規定,內地居民自愿結婚的,婚姻登記必須在一方戶籍地辦理。之所以這樣要求,是基于當時沒有建立婚姻登記信息管理系統,后來即使逐漸建立了這一系統,多年以來也沒有全國聯網,給核驗婚姻信息造成困難。基于此,婚姻登記必須在一方戶籍地辦理的規定,有助于維護婚姻的神圣性、嚴肅性和穩定性,保護當事人的權益。然而多年來,此舉讓不少跨省工作、生活、學習的人深感不便。
隨著時代發展和技術進步,婚姻登記信息管理系統愈發完善,智能化水平不斷提升,而且已實現全國范圍內的聯網審查,可有效預防重婚、騙婚等違法行為發生,這為推動婚姻登記制度變革提供了技術支撐。因此,經國務院批準,自2021年6月起,全國陸續有2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開展了兩輪婚姻登記“跨省通辦”試點。截至2025年2月底,全國累計辦理婚姻登記“跨省通辦”49.2萬對。3年多以來,這一試點為實施婚姻登記“全國通辦”積累了不少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
如今,婚姻登記從“跨省通辦”試點擴展到“全國通辦”,意味著民眾不再受常住戶口所在地限制,在全國任何一個地方都可辦理相關手續,意味著婚姻登記公共服務“隨人走”,這無疑是具有劃時代意義的改革。其一,婚姻登記是高頻政務服務,群眾辦事量多、涉及面廣、社會影響較大,在智能化、信息化時代,理當讓百姓在這方面少跑腿乃至不跑腿。其二,隨著社會經濟的迅速發展和人口流動的日益頻繁,“人戶分離”現象愈發常見,婚姻登記“全國通辦”的需求更加凸顯。其三,婚姻登記“全國通辦”,讓新人不再“為愛奔波”,可減輕他們在婚姻登記過程中的負擔和成本,這對于營造婚育友好型社會也有著積極作用。
現代社會的管理制度環環相扣,牽一發而動全身。婚姻登記“全國通辦”增加了婚姻登記地的自由選擇,但背后卻涉及當事人信息核驗難度增加、業務流程再造等問題。各地要想把好事辦好,需要多方面的積累準備,包括建立健全制度規范,確保婚姻登記“全國通辦”依規有序;對婚姻登記系統進行升級,增加人臉識別、指紋比對、掃描電子檔案等功能;強化部門協作,實現民政與公安、法院等部門的信息全面聯網;加大對故意隱瞞、捏造事實、弄虛作假辦理婚姻登記等不誠信行為的懲戒力度。
制度調整只是個開始,唯有配套措施及時跟上,才能讓新規平穩順利落地,讓婚姻登記“全國通辦”在便民和秩序之間求得雙贏。(何勇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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