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岢嵐一男子酒后駕駛機動車違法上路,遇交警檢查,謊報假名試圖蒙騙過關,結果被處罰。
8月13日21時許,岢嵐交警在轄區城鄉結合部開展酒駕、醉駕等重點交通違法整治,一輛號牌為晉HVH80★小轎車行駛至檢查點,執勤交警將其攔停,依法進行例行檢查。當駕駛人停車接受檢查時,執勤交警聞到一股濃烈的酒味,并利用呼氣式酒精檢測儀進行檢測,檢測結果為73mg/100ml,屬于酒后駕駛機動車違法行為。
隨后,在執勤交警詢問中該司機說話遮遮掩掩,報了一個名字“李某”。執勤交警利用系統進行核查,結果核查信息與本人不符,在證據面前該駕駛人最終演技失敗,承認自己是“李某升”,報個假名企圖蒙騙過關逃避處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給予李某升駕駛證記12分、罰款1000元、暫扣駕駛證6個月的處罰。
(責任編輯:梁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