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晚報訊 (記者周皓)省林業和草原局6月30日消息,針對一些縣(市、區)濫捉野生蝎子問題嚴重,為確保蝎子野外種群的安全,我省下發緊急通知,要求周密組織部署,堅決制止捕捉野生蝎子行為。對于非法獵捕蝎子情節嚴重的,將由野保部門提起公益訴訟追究刑事責任。
據省林草局相關人士介紹,蝎子在我省具有重要的生態、科學、社會價值。一只蝎子一年可捕殺蝗蟲等有害昆蟲一萬多只。蝎子三年一代,一年只繁殖一次,6月至9月是繁殖期,這期間如果大規模地捕捉野生蝎子,會使其數量銳減,生物鏈斷裂,甚至導致當地野生蝎子滅絕,破壞生態平衡。
當前正值我省蝎子重要繁殖期,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有關要求,我省發出緊急通知,要求各級野生動物主管部門堅決制止濫捉野生蝎子行為。一年內累計非法獵捕蝎子超過1000只,由野保部門提起公益訴訟追究刑事責任。1000只以下,予以罰款或拘留等行政處罰。各級野生動物主管部門要嚴格落實相關規定,發現問題,加重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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