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太原8月20日電 (記者王菲菲)記者從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廳獲悉,山西省日前出臺《旅游市場黑名單管理工作細則(試行)》,將嚴重違法失信的旅游市場主體和從業人員、人民法院認定的失信被執行人列入山西省或者市級旅游市場黑名單。
記者了解,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旅游市場主體和從業人員將被列入黑名單:因侵害旅游者合法權益,被人民法院判處刑罰的;在旅游經營活動中因妨害國(邊)境管理受到刑事處罰的;被吊銷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導游證的;旅游市場主體發生重大安全事故,屬于旅游市場主體主要責任的;因侵害旅游者合法權益,造成游客滯留或者嚴重社會不良影響的;連續12個月內兩次被列入旅游市場重點關注名單的。同時,人民法院認定的失信被執行人也將被列入旅游市場黑名單。
山西將對旅游市場黑名單實行動態管理,鼓勵黑名單主體通過糾正失信行為、消除不良影響等方式修復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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