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2日,省人社廳對咨詢較多的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政策予以解讀,其中,進行個體經營的高校畢業生,可申請最高30萬元的創業擔保貸款。創辦小微企業的,可申請最高300萬元的創業擔保貸款,按規定享受財政貼息。
我省鼓勵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參加為期3至12個月的就業見習活動。期間,由就業見習單位給予參加就業見習人員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基本生活費,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同時,鼓勵見習單位提高見習留用率,對于見習期未滿與畢業生簽訂勞動合同的,給予見習單位剩余期限見習補貼。對見習留用率高于50%的單位,提高見習補貼標準。
我省將離校兩年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和建檔立卡貧困家庭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全部納入職業技能提升行動當中,幫助其至少熟練掌握一門專項技能,并按規定給予職業培訓補貼和生活費補貼。培訓后,通過初次職業技能鑒定并取得職業資格證書或專項職業能力證書的,可享受職業技能鑒定補貼。
對于自主創業且正常經營6個月以上的高校畢業生,可享受每年最高2000元、最長3年的場租補貼。對于在校大學生,參加創業培訓的,可按創業意識培訓每人150元、創辦企業培訓每人500元的標準給予高校補貼。高校畢業生參加省級創業大賽被評為優秀項目的,獲獎后可以分別給予10萬元、8萬元、6萬元獎勵。(記者李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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