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晚報訊(記者 辛戈)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山西檢察機關1至9月的大多數業務數據呈現下降態勢,但隨著人民生產生活逐步恢復正常,部分常見犯罪呈現出反彈趨勢。其中,全省檢察機關起訴危險駕駛罪4534人,同比上升25.7%。
11月3日,省檢察院向社會公布辦案數據顯示:1月至9月,全省檢察機關共批準和決定逮捕各類犯罪13318人,同比(和去年同期相比)下降26.47%。但隨著新冠疫情得到有效防控,人民生產生活逐步恢復正常,部分常見犯罪呈現出反彈趨勢。比如,1至9月,在其他大部分犯罪呈下降的態勢下,危險駕駛罪案件卻增幅較大。
“飲酒不開車,開車不飲酒”是法律底線,也是大家應當遵守的社會規則。拒絕酒駕,要從每一個人做起。”省檢察院相關負責人表示,1至9月,全省檢察機關起訴危險駕駛罪4534人,同比上升25.7%,占起訴數的18.68%,同比增加7.05個百分點。此數據大幅提升也反映出,我省有相當一部分人員對醉酒后駕駛機動車要受到刑事處罰的嚴重后果仍然警醒不夠,存有僥幸心理。對此,檢察機關強調,飲酒后血液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80mg/100ml,屬于醉酒駕駛機動車,對公共安全潛在危害巨大,已涉嫌犯危險駕駛罪。上述行為,應受相應刑事處罰,并會被處以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等行政處罰。
1至9月,我省“案件比”為1.28,目前居全國第二位。“案件比”被形象地比喻為衡量司法辦案質效的“GDP”。此項數據直接反映,檢察機關是否把每一個辦案環節做到極致,是否更好地維護人民群眾切身利益。
(責任編輯:梁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