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養老金融作為中央金融工作會議重點提出的“五篇大文章”之一,是金融政策、金融服務和金融創新的重要落腳點。12月20日,省政府新聞辦新聞發布會上,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山西監管局副局長段學東介紹,該局于今年8月研究出臺《關于銀行業保險業做好養老金融工作的通知》,初步構建形成養老金融“3820”工作體系。
一是劃分“3個維度”。結合養老金融發展,統籌劃分為養老金金融、養老服務金融、養老產業金融三個發展維度。其中,養老金金融,重點提出為制度化養老金提供一系列金融服務的要求,本質是助力制度化養老金實現保值增值;養老服務金融,是指除制度化的養老金外,要求為社會群體提供滿足養老需求的財富積累、消費以及其他一系列金融服務,本質是滿足社會公眾多元化養老需求;養老產業金融,要求為養老相關產業、銀發經濟發展提供投融資金融服務,本質是滿足養老產業各種投融資需求。
二是明確“8項任務”。對照養老金融發展維度,提出八項重點任務。養老金金融方面,要求做好助力第二支柱發展、推進個人養老金和商業養老金發展等三項任務;養老服務金融方面,要求進一步豐富養老金融產品和服務、增強養老保障供給質效、優化適老化金融服務等三項任務;養老產業金融方面,要求加大信貸支持和保險支持力度等兩項任務。
三是提出“20項舉措”。圍繞八項重點任務,提出符合我省發展實際和特色的二十項工作舉措。如推動個人養老金發展方面,依托第二支柱積累的批量客戶資源,優化個人養老金產品供給,提高企業職工個人養老金參與率,提升個人養老金繳存率和投資率;增強養老保障供給質效方面,要求不斷提升城市定制型醫療保險對老年群體的保障水平,探索推廣老年人專屬意外保險產品;加大信貸和保險支持方面,提出加大縣域養老服務設施建設的信貸支持,發揮保險資金長期投資優勢等舉措。
據介紹,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山西監管局下一步將持續推動銀行保險機構積極助力養老金三支柱體系建設,不斷優化養老金融服務供給,持續加大養老產業支持,全力為做好養老金融大文章作出更大貢獻。(閻軼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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