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晚報訊(記者 武佳)1月1日,山西晚報記者從省醫保局獲悉,我省實現全省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以下簡稱“居民醫保”)和大病保險政策標準統一。
在統一居民醫保參保繳費政策方面,我省行政區域內,未參加職工醫療保險或者未按照規定享有國家其他形式醫療保障的人員依法參加居民醫保。居民醫保實行個人繳費與財政補助相結合的籌資方式,實行按年集中參保繳費。
在統一居民醫保住院待遇政策方面,按照不同醫療機構收費標準分別設定住院起付線、支付比例,三類收費價格、二類收費價格縣級、二類收費價格省市級、一類收費價格定點醫療機構起付線分別為100元、400元、500元、1000元,支付比例分別為85%、75%、70%、60%,年度支付限額為7萬元。
明確異地就醫待遇標準,參保居民省內就醫無異地,不降比例;備案跨省異地長期居住不降比例。跨省異地轉診、異地急診搶救的參保居民下調5個百分點;非急診且未轉診的其他臨時外出就醫備案人員和未備案自行跨省外出就醫人員住院下調15個百分點。統一乙類藥品、診療項目和耗材的個人先行自付標準。使用乙類藥品個人先行自付比例為5%,診療項目(乙類)個人先行自付比例為10%,國產醫用耗材的個人先行自付比例為10%,進口醫用耗材的個人先行自付比例為20%。我省明確,將居民醫保孕產婦住院分娩及相關醫療費用納入醫保基金支付范圍。
在統一居民醫保門診保障待遇方面,參保居民在統籌區內二類、三類收費價格及以下定點醫療機構,不設起付標準,支付比例分別為55%、60%;在統籌區內一類收費價格定點醫療機構起付標準為80元/次,居民醫保基金支付比例為45%。
“兩病”門診用藥保障方面,居民醫保基金支付比例為60%,乙類藥品個人先行自付比例為5%;按照不同病種分型設定年度支付限額,高血壓患者為260元,Ⅰ型糖尿病患者為480元,其他類型糖尿病患者為360元。
已納入門診慢特病保障范圍的46種疾病全省統一準入(退出)標準和支付范圍。省級確定待遇指導標準,各市醫保和財政部門要結合本地現行政策和基金支撐能力,逐步過渡到待遇指導標準,2027年年底前實現全省居民醫保門診慢特病待遇標準統一。為方便參保群眾便捷享受待遇,我省將門診慢特病的受理、認定下沉到指定的二級及以上定點醫療機構,由指定醫療機構“一站式”受理。
參保居民在定點醫療機構門診或定點藥店按規定使用“雙通道”藥品時,不執行乙類藥品個人先行自付政策,原首批6個特藥(曲妥珠單抗、氟維司群、伊馬替尼、達沙替尼、尼洛替尼、舒尼替尼),居民醫保基金支付比例為70%;其它“雙通道”管理藥品,居民醫保基金支付比例為60%。與此同時,統一中醫適宜技術支付政策。居民醫保基金支付比例為60%。
在統一居民大病保險政策方面,參保居民一個自然年度內居民醫保累計支付超過年度最高支付限額的,或住院和門診慢特病發生的合規醫療費用個人自付超過1萬元以上的,住院和門診慢特病發生的合規醫療費用超出部分由大病保險資金按75%的比例支付。住院和門診慢特病醫療費由居民大病保險資金按規定支付后,合規的個人自付超過5萬元以上部分,再按50%的比例給予支付。年度最高支付限額為40萬元。大病保險保障范圍與居民醫保相銜接,除納入單獨補償范圍的特殊病種外,均統一執行國家和省現行有效的基本醫療保險藥品、醫用耗材和醫療服務項目目錄。
(責任編輯:梁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