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增強社會各界、有關部門和全市人民群眾防汛安全避險意識,提高自救互救能力,確保安全度汛,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禁止在河道內棄置、傾倒垃圾和種植林木及高稈作物;禁止在河道內設置便道、任意侵占河道;禁止在河道內搭建工棚、堆放建筑材料等物料及存放設備等;禁止在河道內建設阻水工程設施。
二、在山洪溝道內從事工程建設的單位或個人,要密切關注天氣變化,遇有強降雨要停止施工作業,施工人員和機械設備撤離到安全區域。避雨地點要遠離河道、山洪溝道、橋涵(洞)、危房(窯)等危險地帶。
三、建筑在河道兩岸、溝道兩旁、土崖之下、庫壩下游、采空區域、低洼地帶的廠礦、村莊、學校和社區,要嚴防因強降雨引發的山洪、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侵襲。接到預警信息,應果斷處置,及時將受威脅人員安全轉移并妥善安置。
四、發生洪水時,行人和車輛不要穿越河道或山洪溝道,要等到洪水消退、確保安全后方可通過;城鎮地下設施、人防工程等管理單位要儲備一定數量的防汛搶險物資,落實度汛措施,防止洪水灌入淹沒造成人員傷亡。
五、水庫、河道、小水電站、塘壩、渠道和涉水旅游景區管理單位要在以上區域設立警示標志,配齊備足救生器材并安排專人巡查值守,加強現場監督管理。涉河旅游漂流項目,汛期禁止在主河道內開展漂流等游樂活動。全市中小學學校和家長要加強對學生和子女的防汛避險安全教育,增強安全意識,嚴禁在水庫或河道內戲水、游泳,確保人身安全。
六、煤礦、非煤礦山、尾礦庫、冶金工貿、建筑工地、道路交通和重點危險化學品等相關企業,汛期要細化防御措施,嚴格值班值守,認真做好各項應急救援準備。
忻州市防汛抗旱指揮部呼吁廣大市民和企事業單位,要高度重視防汛工作,認真履行防汛安全避險通告的各項要求,共同為忻州市安全度汛貢獻力量。讓我們攜手共進,共同創造安全、和諧、美好的生活環境!
忻州市防汛抗旱指揮部
2024年7月10日
(責任編輯:梁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