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庫安全度汛工作一直都是防汛工作的重點,確保小型水庫安全度汛可謂防汛工作的重中之重。小型水庫是指總庫容在10萬立方米(含)—1000萬立方米的水庫,包括小(1)型水庫(100萬立方米[含]—1000萬立方米)和小(2)型水庫(10萬立方米[含]—100萬立方米)。小型水庫一般由大壩、溢洪道(閘)、放水洞三部分組成。其中,小型水庫防汛“三個責任人”扮演著重要角色,主要是指防汛行政責任人、防汛技術責任人和防汛巡查責任人。
防汛行政責任人,按照隸屬關系,由有管轄權的水庫所在地政府相關負責人擔任。鄉鎮、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管理的水庫,小(1)型由縣級政府相關負責人擔任,小(2)型由鄉鎮以上政府相關負責人擔任。
防汛技術責任人,按照隸屬關系,由有管轄權的水庫所在地水行政主管部門、水庫主管部門、水庫管理單位(產權所有者)技術負責人擔任。鄉鎮、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管理的水庫,小(1)型由縣級水行政主管部門、水庫主管部門負責人或有相應能力的人員擔任,小(2)型由鄉鎮水利站、水庫管理單位(產權所有者)技術負責人或有相應能力的人員擔任。采取政府購買服務方式實行社會化管理的,可按合同約定由承接主體技術負責人擔任。
防汛巡查責任人,對于有管理單位的,防汛巡查責任人由水庫管理單位負責人或管理人員擔任;對于無管理單位的,由水庫主管部門或負責落實有相應能力的人員擔任,或督促產權所有者落實。采取政府購買服務方式實行社會化管理的,可按合同約定由承接主體聘請有相應能力的人員擔任。
“三個責任人”的職責具體是,防汛行政責任人負責水庫防汛安全組織領導,組織協調相關部門解決水庫防汛安全重大問題,落實巡查管護、防汛管理經費保障,組織開展防汛檢查、隱患排查和應急演練,組織水庫防汛安全重大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定期組織開展和參加防汛安全培訓。防汛技術責任人為水庫防汛管理提供技術指導,指導水庫防汛巡查和日常管護,組織或參與防汛檢查和隱患排查,掌握水庫大壩安全鑒定結論,指導或協助開展安全隱患治理,指導水庫調度運用和水雨情測報,指導應急預案編制,協助并參與應急演練,指導或協助開展水庫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參加水庫大壩安全與防汛技術培訓。除上述職責外,根據水利部安排部署,防汛技術責任人還承擔水庫信息管理員職責,負責水庫信息報送、更新,組織核實核準水庫信息檔案,并通過全國水庫運行管理信息系統報送,為水庫安全度汛提供基礎支撐。防汛巡查責任人負責大壩巡視檢查,做好大壩日常管護,記錄并報送觀測信息,堅持防汛值班值守,及時報告工程險情,參加防汛安全培訓。
小型水庫是保障防洪安全的重要隱患點,小型水庫防汛“三個責任人”要切實履職擔當,加強巡查,確保險情能及時發現、及時報告、及時處置。
本報記者范珍
(責任編輯:盧相汀)